第69章事务文书写作(14)
第四十条 会费收支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常驻律师,及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在内地设立办事机构的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的常驻律师,应当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所在地律师协会登记,接受律师协会的监督。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全国各级律师协会。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本章程由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修改。
范文2:
海峡交流基金会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财团法人定名为「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以协调处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往来有关事务,并谋保障两地区人民权益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提供服务时,得酌情收服务费用。
第三条 本会为达成前条所定之宗旨,办理及接受政府委托办理下列业务:
一、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境案件之收件、核转及有关证件之签发补发等事宜。
二、大陆地区文书之验证、身分关系之证明、协助诉讼文书之送达及两地人犯之遣返等事宜。
三、大陆地区经贸信息之搜集、发布;间接贸易、投资及其争议之协调处理等事宜。
四、两地区人民有关文化交流之事宜。
五、协助保障台湾地区人民在大陆地区停留期间之合法权益。
六、两地区人民往来有关咨询服务事宜。
七、政府委托办理之其它事项。
第四条 本会之主事务所设于台北市,并得视业务需要,在海外及大陆地区设置分事务所。
第五条 本会基金来源,由捐助人五十三人共捐肋新台币陆亿柒仟万元成立之。本会经费之来源如下:
一、基金运用之孳息。
二、委托收益。
三、政府或民间捐赠。
四、依本章程第二条所收取之费用。
◎第二章 组织
第六条 本会设董事会,为本会之决策机构,掌理基金之筹募、保管及运用,秘书长之任免,工作方针之核定,业务计划及预算之审议等事宜。
第七条 本会董事会置董事四十三人。第一届董事由捐肋人选聘之。
本会董事长一人,综理会务,对外代表本会。副董事长一至三人,襄助董事长处理会务。均由董事互选之。
本会名誉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敦聘德高望重之人士担任。名誉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均为无给职,但得酌支交通费。
第八条 董事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在任期内,遇有辞职或其它原因出缺时,得由本届董事会补选之。其任期以补足原任期为限。
第九条 每届董事会于任期届满前一个月,推选次届董事人选。新任董事会于上届任满之日成立,并依第七条第二项规定选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第十条 董事会每三个月召开会议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为主席。董事长因故缺席,由副董事长代理之。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缺席时,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董事长认为必要或经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议,得召开临时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之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并以出席董事过半数同意行之。
第十二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前条所定之会议时,得委托其它董事代行职务。但每一董事以受一人委托为限。
第十三条 本会置秘书长一人,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同意聘任之;解任时亦同。秘书长承董事会之命,综理本会事务。
第十四条 本会置副秘书长一至三人,主任秘书一人,由秘书长提请董事长同意聘任之;解任时亦同。
第十五 条本会设左列各处,办理第三条所定业务:
一、秘书处
二、文化服务处
三、经贸服务处
四、法律服务处
五、旅行服务处
六、综合服务处
各处置处长一人,视业务繁简,得置副处长一至二人,专员、组员、办事员、雇员若干人,并得于处下分科办事。本会视需要得设人事室及会计室。
本会海外及大陆地区设立之分事务所各置主任一人,视业务綮简,得置副主任一至二人,其它人员配置得比照前项办理之。
第二项及第三项所定工作人员,由秘书长提请董事长聘任之。其职掌及人员分配,另以职掌表及编制表定之。
第十六条 本会置监事陆人,由捐肋人选聘之,掌理基金、存款之稽核,财务状况之监督及决算表册之查核等事宜。
第十七条 监事之任期、缺任、给与及次届监事之产生等,均准用本章程有关董事之规定。
第十八条 本会得因业务需要,由秘书长提请董事长同意聘任顾问若干人。
第十九条(删除)。
◎第三章 基金之管理
第二十条 本会之会计年度,与政府之会计年度同。
第二十一条 本会秘书长应于会计年度开始前三个月拟定业务计画及预算,提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会基金之保管及运用,应于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编制基金保管及运用报告、暨全年度决算,提报董事会通过后,送请监事核备。
第二十三条 本会年度经办业务及基金收支平衡表,均应依法向主管机关报备。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会因情势变更,致不能达捐肋目的时,得依法报经主管机关许可后,解散之。本会解散后,应依法办理清算。其剩余财产,归属国库。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规定事宜,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之。本章程于一九九零年十一月廿一日经董事会通过订定,于报请主管机关核备后施行。
第十节 会议记录
一、概述
会议记录,是在开会过程中由专门人员把会议的基本情况和会上的议程、报告、讨论的问题、发言、决议等内容记录下来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一种没有正式打印和盖章的特殊文件。开会做记录,可作为传达、执行会议决定和贯彻会议精神的依据,也可以作为会后进一步分析、研究、总结工作的重要参考材料,还可以起到备查作用。
二、格式要求
从结构上看,会议记录一般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会议的基本情况。
这些情况一般要在会议宣布开始时就写在记录本上。具体包
括以下内容:
1.标题
即会议的名称,一般由单位名称、会议事由加上记录构成,如《××大学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
2.时间
要写清年、月、日,会议开始的具体时间,如××年××月××日××时到××时。
3.会议地点
4.会议出席者
根据会议重要程度和出席会议的人员多少,要写清楚参加会议人员的具体单位和出席者的姓名、职务,特别是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要清楚地记录下有关出席者。出席会议的单位和人比较多时或不需要一一列出时,只写主要与会人员或总数就可以了。
5.缺席者
一般应写清缺席者的姓名和缺席原因,但缺席人较多时,也可只写缺席人数。
6.列席者
即不属于本次会议的正式成员,但与会议有关的各方面人员,一般应写清单位、名称和职务。
7.主持人
写明主持人的姓名、职务。
8.记录人
写上记录者的姓名,有几个写几个,必要时注明其职务,以示对所作记录的内容负责。
第二部分,记录会议的内容。
这部分一般包括会议主持人的发言,会上的报告或传达了什么事情,讨论了什么问题,做出了什么决议等项目。记录这些内容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简要的记录,一种是详细的记录。一般说来,除重要的会议,对与会者每个人的发言要全部做详细记录外,一般性的会议记录是可以有详有略的。记录人要特别注意,如果讨论的是关键性问题,特别是意见有分歧,一定要详细记录下来。如果大家的看法比较一致,没有什么争论、交叉的意见,可以抓住每个人发言的中心、要点,简要地记录下来。会上如果有讨论决议的事项,要记下表决的情况。有时,还要整理一下讨论、议决的问题,念给与会者听,征求大家的意见,把决议的事项推敲得准确,以便于公布。
三、写作要领
1.写会议记录的基本要求
会议记录要求准确、真实、清楚、完整。记录人员应当有高度的责任心,以严格认真的态度忠实记录发言人的原意,重要的意思要记录原话,不得任意取舍增删,改变原意。会议的重要情况、发言主要内容和意见,必须记录完整,不要遗漏。记录字体要规范,不得自己制造简便字符,力求清晰易认。对重要的会议要实行双套记录制,即由两人同时做记录,一人做详细记录,一人做简要记录,或两人都做详细记录,以防止遗漏、误记和差错,保证记录的内容准确、完整。
2.会议记录的方式
一般来说,记录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有选择性的记录,即摘要记录,只记会上报告了什么事情,讨论了什么问题,通过了什么决议;一种是详细记录,要把每个人的发言(有详细书面发言稿的除外)都记下来。这两种方法各有优点,对哪一种会议采用哪一种记录方法比较合适,要根据会议的性质、目的、要求及讨论的问题来决定。一般的会议,如果讨论的问题比较简单,只摘要记录就行,重要的会议或讨论的问题比较复杂,在讨论过程中有不同意见,甚至有争论,就要详细地记下来。当然,也不是有话必录,只字不漏,而是在真实、准确的前提下记录其要点,与会议主题有直接联系的话要记全、记准确,对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的话,则可略记或不记。
四、特征及作用、类型
1.特征
一是原始性,指按会议发展过程将发言人的讲话内容、研究认定的问题,如实地记录下来,对文字、结构一般不允许加工、整理,更不允许更改重要内容,任何人篡改会议记录都是严重的错误。
二是凭据性,会议记录是对会议原始情况的真实记录,也就是说是第一手材料,因此更为可靠,一旦会后对某问题的讨论和决定有争议或需要核实,翻开就可查找,是会后查对情况的真实凭据。
2.作用
一是对加深理解会议决议有促进和指导作用。会议经集思广益形成了某决议,会议记录则记下了决议形成的过程,它不仅对贯彻会议精神,而且对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和总结工作都起着规范和指导作用。
二是素材作用。会议记录是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简报的重要素材,也是形成文件和文章的素材。
三是通报信息作用。有的会议记录可以作为文件传达,以使有关人员贯彻执行会议精神和决议,有的会议记录也可以向上汇报,通报信息,使上级机关了解有关决议、指示的执行情况。
3.按照会议的不同性质,会议记录可分为:党委会议记录、群众团体会议记录、企事业单位行政会议记录、单位会议记录、工作会议记录、座谈会议记录等。
五、范文
范文1:
支部党员大会记录
日期:××年××月××日下午
地点:办公楼会议室
出席人数:××名
缺席人数:××名
主持人:××
记录人:××
会议议题:
1.……
2.……
主持人××:按照本月工作安排,现在我们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应到党员××名,实到××名,缺席××名,其中正式党员应到××名,实到××名,缺席××名,超过党员半数。会议的议题是:……
下面,围绕议题,请大家充分发表意见。
××:……(发言要点)。
××:……(发言要点)。
主持人××:……(归纳小结)。下面,进行表决,同意该项议案的,请举手。不同意的,请举手。
(同意:××名。弃权:××名。反对:××名)。
决议:
1.……
2.……
不同意见:
1.……
2.……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常驻律师,及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在内地设立办事机构的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的常驻律师,应当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所在地律师协会登记,接受律师协会的监督。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全国各级律师协会。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本章程由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修改。
范文2:
海峡交流基金会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财团法人定名为「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以协调处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往来有关事务,并谋保障两地区人民权益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提供服务时,得酌情收服务费用。
第三条 本会为达成前条所定之宗旨,办理及接受政府委托办理下列业务:
一、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境案件之收件、核转及有关证件之签发补发等事宜。
二、大陆地区文书之验证、身分关系之证明、协助诉讼文书之送达及两地人犯之遣返等事宜。
三、大陆地区经贸信息之搜集、发布;间接贸易、投资及其争议之协调处理等事宜。
四、两地区人民有关文化交流之事宜。
五、协助保障台湾地区人民在大陆地区停留期间之合法权益。
六、两地区人民往来有关咨询服务事宜。
七、政府委托办理之其它事项。
第四条 本会之主事务所设于台北市,并得视业务需要,在海外及大陆地区设置分事务所。
第五条 本会基金来源,由捐助人五十三人共捐肋新台币陆亿柒仟万元成立之。本会经费之来源如下:
一、基金运用之孳息。
二、委托收益。
三、政府或民间捐赠。
四、依本章程第二条所收取之费用。
◎第二章 组织
第六条 本会设董事会,为本会之决策机构,掌理基金之筹募、保管及运用,秘书长之任免,工作方针之核定,业务计划及预算之审议等事宜。
第七条 本会董事会置董事四十三人。第一届董事由捐肋人选聘之。
本会董事长一人,综理会务,对外代表本会。副董事长一至三人,襄助董事长处理会务。均由董事互选之。
本会名誉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敦聘德高望重之人士担任。名誉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均为无给职,但得酌支交通费。
第八条 董事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在任期内,遇有辞职或其它原因出缺时,得由本届董事会补选之。其任期以补足原任期为限。
第九条 每届董事会于任期届满前一个月,推选次届董事人选。新任董事会于上届任满之日成立,并依第七条第二项规定选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第十条 董事会每三个月召开会议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为主席。董事长因故缺席,由副董事长代理之。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缺席时,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董事长认为必要或经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议,得召开临时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之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并以出席董事过半数同意行之。
第十二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前条所定之会议时,得委托其它董事代行职务。但每一董事以受一人委托为限。
第十三条 本会置秘书长一人,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同意聘任之;解任时亦同。秘书长承董事会之命,综理本会事务。
第十四条 本会置副秘书长一至三人,主任秘书一人,由秘书长提请董事长同意聘任之;解任时亦同。
第十五 条本会设左列各处,办理第三条所定业务:
一、秘书处
二、文化服务处
三、经贸服务处
四、法律服务处
五、旅行服务处
六、综合服务处
各处置处长一人,视业务繁简,得置副处长一至二人,专员、组员、办事员、雇员若干人,并得于处下分科办事。本会视需要得设人事室及会计室。
本会海外及大陆地区设立之分事务所各置主任一人,视业务綮简,得置副主任一至二人,其它人员配置得比照前项办理之。
第二项及第三项所定工作人员,由秘书长提请董事长聘任之。其职掌及人员分配,另以职掌表及编制表定之。
第十六条 本会置监事陆人,由捐肋人选聘之,掌理基金、存款之稽核,财务状况之监督及决算表册之查核等事宜。
第十七条 监事之任期、缺任、给与及次届监事之产生等,均准用本章程有关董事之规定。
第十八条 本会得因业务需要,由秘书长提请董事长同意聘任顾问若干人。
第十九条(删除)。
◎第三章 基金之管理
第二十条 本会之会计年度,与政府之会计年度同。
第二十一条 本会秘书长应于会计年度开始前三个月拟定业务计画及预算,提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会基金之保管及运用,应于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编制基金保管及运用报告、暨全年度决算,提报董事会通过后,送请监事核备。
第二十三条 本会年度经办业务及基金收支平衡表,均应依法向主管机关报备。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会因情势变更,致不能达捐肋目的时,得依法报经主管机关许可后,解散之。本会解散后,应依法办理清算。其剩余财产,归属国库。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规定事宜,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之。本章程于一九九零年十一月廿一日经董事会通过订定,于报请主管机关核备后施行。
第十节 会议记录
一、概述
会议记录,是在开会过程中由专门人员把会议的基本情况和会上的议程、报告、讨论的问题、发言、决议等内容记录下来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一种没有正式打印和盖章的特殊文件。开会做记录,可作为传达、执行会议决定和贯彻会议精神的依据,也可以作为会后进一步分析、研究、总结工作的重要参考材料,还可以起到备查作用。
二、格式要求
从结构上看,会议记录一般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会议的基本情况。
这些情况一般要在会议宣布开始时就写在记录本上。具体包
括以下内容:
1.标题
即会议的名称,一般由单位名称、会议事由加上记录构成,如《××大学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
2.时间
要写清年、月、日,会议开始的具体时间,如××年××月××日××时到××时。
3.会议地点
4.会议出席者
根据会议重要程度和出席会议的人员多少,要写清楚参加会议人员的具体单位和出席者的姓名、职务,特别是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要清楚地记录下有关出席者。出席会议的单位和人比较多时或不需要一一列出时,只写主要与会人员或总数就可以了。
5.缺席者
一般应写清缺席者的姓名和缺席原因,但缺席人较多时,也可只写缺席人数。
6.列席者
即不属于本次会议的正式成员,但与会议有关的各方面人员,一般应写清单位、名称和职务。
7.主持人
写明主持人的姓名、职务。
8.记录人
写上记录者的姓名,有几个写几个,必要时注明其职务,以示对所作记录的内容负责。
第二部分,记录会议的内容。
这部分一般包括会议主持人的发言,会上的报告或传达了什么事情,讨论了什么问题,做出了什么决议等项目。记录这些内容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简要的记录,一种是详细的记录。一般说来,除重要的会议,对与会者每个人的发言要全部做详细记录外,一般性的会议记录是可以有详有略的。记录人要特别注意,如果讨论的是关键性问题,特别是意见有分歧,一定要详细记录下来。如果大家的看法比较一致,没有什么争论、交叉的意见,可以抓住每个人发言的中心、要点,简要地记录下来。会上如果有讨论决议的事项,要记下表决的情况。有时,还要整理一下讨论、议决的问题,念给与会者听,征求大家的意见,把决议的事项推敲得准确,以便于公布。
三、写作要领
1.写会议记录的基本要求
会议记录要求准确、真实、清楚、完整。记录人员应当有高度的责任心,以严格认真的态度忠实记录发言人的原意,重要的意思要记录原话,不得任意取舍增删,改变原意。会议的重要情况、发言主要内容和意见,必须记录完整,不要遗漏。记录字体要规范,不得自己制造简便字符,力求清晰易认。对重要的会议要实行双套记录制,即由两人同时做记录,一人做详细记录,一人做简要记录,或两人都做详细记录,以防止遗漏、误记和差错,保证记录的内容准确、完整。
2.会议记录的方式
一般来说,记录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有选择性的记录,即摘要记录,只记会上报告了什么事情,讨论了什么问题,通过了什么决议;一种是详细记录,要把每个人的发言(有详细书面发言稿的除外)都记下来。这两种方法各有优点,对哪一种会议采用哪一种记录方法比较合适,要根据会议的性质、目的、要求及讨论的问题来决定。一般的会议,如果讨论的问题比较简单,只摘要记录就行,重要的会议或讨论的问题比较复杂,在讨论过程中有不同意见,甚至有争论,就要详细地记下来。当然,也不是有话必录,只字不漏,而是在真实、准确的前提下记录其要点,与会议主题有直接联系的话要记全、记准确,对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的话,则可略记或不记。
四、特征及作用、类型
1.特征
一是原始性,指按会议发展过程将发言人的讲话内容、研究认定的问题,如实地记录下来,对文字、结构一般不允许加工、整理,更不允许更改重要内容,任何人篡改会议记录都是严重的错误。
二是凭据性,会议记录是对会议原始情况的真实记录,也就是说是第一手材料,因此更为可靠,一旦会后对某问题的讨论和决定有争议或需要核实,翻开就可查找,是会后查对情况的真实凭据。
2.作用
一是对加深理解会议决议有促进和指导作用。会议经集思广益形成了某决议,会议记录则记下了决议形成的过程,它不仅对贯彻会议精神,而且对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和总结工作都起着规范和指导作用。
二是素材作用。会议记录是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简报的重要素材,也是形成文件和文章的素材。
三是通报信息作用。有的会议记录可以作为文件传达,以使有关人员贯彻执行会议精神和决议,有的会议记录也可以向上汇报,通报信息,使上级机关了解有关决议、指示的执行情况。
3.按照会议的不同性质,会议记录可分为:党委会议记录、群众团体会议记录、企事业单位行政会议记录、单位会议记录、工作会议记录、座谈会议记录等。
五、范文
范文1:
支部党员大会记录
日期:××年××月××日下午
地点:办公楼会议室
出席人数:××名
缺席人数:××名
主持人:××
记录人:××
会议议题:
1.……
2.……
主持人××:按照本月工作安排,现在我们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应到党员××名,实到××名,缺席××名,其中正式党员应到××名,实到××名,缺席××名,超过党员半数。会议的议题是:……
下面,围绕议题,请大家充分发表意见。
××:……(发言要点)。
××:……(发言要点)。
主持人××:……(归纳小结)。下面,进行表决,同意该项议案的,请举手。不同意的,请举手。
(同意:××名。弃权:××名。反对:××名)。
决议:
1.……
2.……
不同意见:
1.……
2.……